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绯红嗓音甜腻,“您先等等,我这时差还没倒过来,以及,我正在思考一个严肃的问题,您这是仇杀呢……还是情杀呢?”
对方冷嗤。
“有区别吗?”
“区别可大了。”绯红被蒙着眼睛,黑发凌乱披散在颈前,叙述却是相当清晰,“如果是仇杀,没有转圜之地,我闭眼等死。”
男人冷眼旁观。
他倒想看看,她还能多蹦跶。
“而情杀嘛……”她慵倦吐字,“我讨您欢心了,求您给我个自由,成不?”
他满脸厌色,“金家的人,果然是烂到了根子里,金茂他为了独吞公司,可以出卖兄弟,逼人跳楼。而你,金绯红,完全继承了你爸,那个衣冠禽兽的基因,卷了一大笔钱逃到国外,红灯绿酒,夜夜笙歌。”
“怎么,那些男人还满足不了你金小姐的胃口,主意打到我戚厌头上来了?”
“……戚厌?”
她扬起语调,故作迷惑。
“你谁啊?”
“先生,我不认识你,你是不是抓错人了?”
男人的神情瞬间结冰。
才三年。
三年的时间,她竟然连自己玩弄的、欺辱的人都不记得了。
也是,他如奴隶苟活,被她招来喝去,匍匐在大小姐脚底,烂泥都比他有尊严,她又怎么会记挂这样一个踩在鞋底的可悲玩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