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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尔德先是摇头,又慌忙点头,瞄准镜里那个身影在树丛中灵活穿梭,像只矫健的野猫。他的子弹不是打在树干上,就是消失在空气里,连她的衣角都碰不到。
蠢货,棕发男人咬着雪茄。
这群哈巴狗,刚才对付埋伏的英军冲得像疯狗,此刻又缩手缩脚,那女人像一道影子,一次次从他们枪口底下溜走。
连军靴踏碎落叶的声音,都仿佛在嘲笑他们的无能。
君舍将雪茄狠狠掷在地上,鞋尖一碾,火星在枯叶间挣扎着熄灭,“你们是来抓人还是来放烟花的——”
那呵斥还没落地,枪响了,却不是他们的人开的枪。
伊尔莎的身形猛然一僵,像被什么东西从侧面狠狠撞了一下。
“啊。”一声极轻的痛呼溢出来。
她晃了晃,低头看向自己胸口,暗红的血在破军装上迅速洇开,越来越大,她膝盖一软,慢慢跪下去。
最先袭来的不是疼痛,而是一种荒诞至极的清醒。
这颗子弹,来自前方,来自莱茵河畔英军撤退的方向,来自那些她卖了七年命的人手里。
命运跟她开了个残忍的玩笑。她想杀的人没让她死,杀了她的人,却不是她要杀的人。
一抹笑容从伊尔莎的嘴角漾开,七分是“果然如此”的了然,三分是“早该料到”的疲惫。
…哦,这样啊。
她背靠着树干,慢慢滑坐在地上,落叶在身下发出细碎的声响,像某种近乎安慰的呢喃。
她替他活了那么久,现在大约算够了。
鲜血很快浸透了那件从尸体上扒来的制服。
这样也好,不用再逃了,英国,瑞典、苏联,哪里都不是她的家,哪里也都不会是。她这辈子从那天早上推开浴室门开始,早就没有家了。
至少现在,她不必再做选择了,至少可以休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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