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楼雨橙做高深样摸着下巴说出了自己的担忧:“可是,到底是谁把她的魂魄关起来了呢?而且,既然抓魂魄的原因是为了修炼邪术的话,为免夜长梦多,肯定其他的魂魄已经不见了吧。”
凌虚摇了摇头,一边开始收拾神坛上的东西,一边对楼雨橙解释道:“不,既然是为了修炼邪术,被选中的魂魄在不完整是不会被用来修炼的,也就是说,我们要避免它最后一魄被抓走,才有机会防止安蒂魂飞魄散被人作为修炼邪术的祭品。”
楼雨橙还是很相信专业人士的,她聪明的脑子转了几圈之后,就决定明天就去那家叫做缘的酒吧调查下,她当初遇到奇怪的事情和缘这家酒吧有关,而安蒂在死之前也在这家酒吧工作,不管怎么说,这家酒吧都跳脱不掉嫌疑。
听了楼雨橙对调查这件事的想法,凌虚挑眉:“现在安蒂的一魄已经被我封住了,其他的魂魄也被人关了起来,也就是说,她不会在烦到你了。你大可以不趟这趟浑水,毕竟,杀人修炼邪术的人可一定不是什么好想与的人,便是你因为这件事丢了性命也是极有可能的。你……难道不害怕吗?”
楼雨橙微笑着摇了摇头,虽然那笑容中似乎有着苦涩,但凌虚却觉得这样的楼雨橙似乎好看了许多。楼雨橙坐在蒲团上,双手抱着膝盖,声音很是低沉:“我怎么可能不害怕啊……但就因为知道才不能坐视不管,我虽然很害怕,但是安蒂也很可怜!佳哥哥那里的档案中,安蒂因为家里没有钱才下海做了这一行,但一直以来倒也算是洁身自好。她活着的时候已经很辛苦了,难道死了之后也要魂魄不全甚至被人利用无□□回吗?”
半响,收拾完神坛的凌虚笑了笑:“你这样的女孩子真是奇怪,明明之前还怕得要死。”
楼雨橙抬起头看着凌虚,脸上有着前所未有的认真:“但是,正因为是人类,所以才会有明明害怕,却不得不去做的事情啊!正因为是这样,我们才配作为人类,作为这个世界上最高等的生物生存,而不是那些只知道杀戮的畜生。所以,你一定会帮我的吧,凌医生!”
“我不帮你的话都不配做人了,所以,我怎么会不帮你呢。”
“谢谢你!”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不必言谢,给我介绍点生意就好。”
达成了短时间的合作关系后,楼雨橙决定这段时间要赖在凌虚家。毕竟她的右眼可是开了阴阳眼的,虽然这段时间没有看到其他可怕的东西,但难保自己倒霉再惹到新的麻烦,所以说,果然还是跟在懂行的人身边最合适了,还可以借着这个时间研究研究符咒,搞不好将来还可以用到呢。
************************************************************************
次日傍晚,楼雨橙特意去做了一个相对成熟的造型,挽着凌虚的手一起去了哪家名为[缘]的酒吧。也许是因为这一次的打扮足够成功,也许是这一次自带男伴,总之这一次的保安并没有拦住楼雨橙,而是放她进去了。
楼雨橙一脸得意的看了一眼保安,虽然这个保安不是上次拦住自己的那一个,但是不妨碍她迁怒不是?而被迁怒的保安虽然表示不明觉厉,不过一般晚上来酒吧的人多半都是寂寞的,寂寞的人想要用特殊的办法来证明自己的存在感大概是正常的吧……大概?
假如楼雨橙知道自己那高傲的一眼被保安理解为空虚寂寞有点冷,大概会吐血三升血溅三尺!
“捷报,捷报。齐王建不战而降。六国灭,四海一!”报信的小卒骑着快马,高喊着穿过了半个咸阳。李水坐在丹房里面,欲哭无泪。“秦始皇统一中国了啊,距离焚书坑儒不远了。”...
傻子逆袭+乡下日常+神医鉴宝+武术无敌大水村的傻子秦小阳为了保护嫂子王燕不被欺负,意外获得山神娘娘的传承,从此脱胎换骨。他本来只打算搞搞种植和养殖,再玩玩文玩和武术,随便治疗一下那些慕名而来的各界大佬,赚那么亿点点钱,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就可以了。但是山神娘娘的传承有副作用,他必须得尽快想办法解决,不然就会永远变成傻......
梦回2015,从男模开始混迹娱乐圈。不要跟我说什么背景有多强,人脉有多厉害,潜规则有多黑。重活一世的白良表示自己两辈子都没受过什么委屈,吃过最大的苦是冰美式,扛过最重的东西是华伦天奴。混圈,两个字。运气嘛!他倒要看看这娱乐圈到底是怎么个事儿。这个圈子里有人靠才华,有人靠背景,有人靠实力......白良直接让他们见识见识,靠运气的含金量。如果你不喜欢现在的好运·卡皮巴拉形态,接下来登场的就是强运·我不吃牛肉!...
“我曹亚不靠天,不靠地,只靠自己!”“我曹亚没有开挂!”面对漫天神佛,曹亚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道。对此,来自武侠类、玄幻类、仙侠类、都市类、动漫类等多个世界的一大票曹亚齐齐点了个赞。......
《日夜所求》作者:顾一晞池欢这辈子做过最大胆的事,是以婚姻为赌注,去换取位高权重的程仲亭的真心。直到那个女人回国,门当户对的两个人频繁被拍深夜暧昧,池欢认清现实,打算好聚好散给自己个体面。离婚冷静期,池欢陪同上司拉存款遇到那个身家千亿的男人,她低声下气的给他敬酒,程仲亭看她的眼神危险又直白……冷静期过后,池欢刚要签字,那...
【全文基于原著人设创作,不涉及原著剧情,可当原创阅读】 【好消息】:她穿进了人尽皆知的《歌剧魅影》。 【坏消息】:她穿的是恐怖片版本! 一觉醒来,薄莉穿越到了十九世纪。 雾霾严重,肺结核流行,卫生条件堪忧,一脚一坨马粪的十九世纪。 更糟糕的是,她穿成了马戏团里的一名演员。 ——女扮男装的演员。 这是一个女性剪短发、穿裤子会被严厉审判的年代,没人怀疑她的真实性别,大家只当她是一个清秀过头的男孩。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个头一点一点拔高,女性特征也越来越明显……马戏团人多眼杂,再这样下去,她女扮男装的事情迟早会露出马脚。 临走前,她拽上了马戏团里一个饱受虐待的少年,打算跟他白手起家,另组一个马戏团。 · 薄莉不知道的是,少年性格冷漠怪异,如同一头多疑的疯狗,随时准备置她于死地。 在他看来,薄莉胆小、贪婪又懒惰。 这样的人,迟早会抛弃他,另谋出路。 就算她是真心要跟他搭伙,看到他的相貌后,也会抛弃他。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主动杀死她? 这样就不必看她惊慌失措的神情了。 谁知,她并不胆小也不懒惰,相反聪明又冷静,并且丝毫不厌恶他的相貌,也不讨厌他古怪的性格。 他们成为了非常合拍的合作伙伴。 可惜,美梦终究是要醒的。 一天下午,他站在门后,听见她对一个年轻英俊的男子说道: “……你再这样说,我就生气了,我现在是单身。” “埃里克?他是我弟弟。”不知对方说了什么,她诧异地笑了一声,“我们岁数相差这么大,怎么可能是夫妻。” · 从这天起,薄莉就产生了强烈的幻觉,总觉得有人在暗中窥视自己,呼吸近在咫尺,仿佛就在她的身后。 幻觉日益加重。 到后来,她后背紧贴墙壁,都会觉得墙中有人在看她。 对方的视线一日比一日露骨,一日比一日炽烈。 似乎随时会穿墙而出,来到她的身边。 【阅读预警】 1、疯狗年下,粘人精男主,目光寸步不离女主的那种。 2、年龄差为6岁,是指穿越前的女主X男主。穿越后,男女主同岁。 3、《歌剧魅影》有很多个版本,这次写的是恐怖片版本(不是指某一部恐怖片,而是整体风格),非人感较重,性格行为可能会比原著更加偏执过激。 4、女主前期会有点害怕男主,但很快就会乐在其中,假如男主的一举一动不戳女主xp,那还有什么意思。 5、封面为约稿,可以自留欣赏,禁止转载/盗用。 6、段评已开,不需要任何门槛,但禁止出现影响其他读者阅读体验的评论,如KY、代入真人明星、联系三次元等评论,看到会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