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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第1页)

女人在安逸的情况下熟睡的话,姿态是万分优美的。身体微微的蜷缩,长发在枕头上散开,如同一朵黑色的睡莲,偶有被子滑落,露出洁白的一截手臂,或是香肩,从被子里钻出来的女儿香,这一切交织在一起,怎么一个销魂啊!

苏信看着这女人,简直是走火入魔了。有些时候,你只是这样看着她,都觉得是一种幸福。他现在就是一个,被女人迷的神魂颠倒的傻男人。

他轻轻的掀开被子,躺倒她的身边去,脑袋枕着她的枕头,忍了再忍,还是忍不住抱住了她。这一抱还了得,她就像是融化在了你的身体里一样。他本来只是想看看她,想一会儿就回去的。可,现在呢,真的见着了,他还把持得住?

寻着她的唇,就衔住了,细细的舔吻着。手也跟着滑进她宽松的睡衣里。

穿过你的黑发的他的手,发丝与之间的交缠,唇与舌的触碰,就像是炎炎夏日的一场冲凉,是舒服的,是销魂的。

为谁宽衣解带?苏信几时服侍过人?可,就这么个女人,他服侍多少次都不够。正如他第一天来的时候所说,自己是来和亲的。啥是和亲?那就是他割地赔款,带着丰厚的嫁妆,来给她做情人,可人家还不待见你,你还得等候她传召侍寝。

要什么尊严,对你心爱的又得不到的女人,你讲面子,就是白扯。他现在什么心理,甭管有多少情敌,他能在她心里占有一席之地就成,等着时间久了,根基稳定了,再慢慢的将那些男人踢出局。

这想法,不是只有他一个人有,就连黎天戈此刻都是这么想的。他一早就知道林幕夕带着向晚在拉斯维加斯,他此刻也不急着赶过去,毕竟他知道向晚最不待见斥是自己,没有个充足的把握,他不能贸然出手。

他想要得到向晚,那是比其他几个男人更难,首先这个形象得改变一下。黎天戈发愁啊,真到了感情问题,他屁都不懂了。

“安曼?”黎天戈叫了一声,“你说,怎么才能让向晚淡忘了我们之前的那些仇恨呢?”

安曼一听到老板叫她,脑子就大了一圈,她现在发现了,只要老板在沉思的时候叫自己,那就准保没好事。

她想了一下然后道:“老板,我们之前从黄金花中提取的毒品,有让人失去记忆这个功效,要不给向小姐打一只?”

黎天戈一个白眼过去,“安曼你最近怎么都喜欢出馊主意?再想!”

这算馊主意吗?安曼不以为然,向晚和老板的纠结,那怎么是一个长篇电视剧都演不完的,不让她失忆,她能再接收他?有点开玩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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