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鬼面人领着白鹤淮走出了那间偏房,屋内的老者服下了白鹤淮给的一粒药丸,已经昏睡了过去,两人朝着道观正殿行去。
“我师父在九十岁那一年遇到了我,我那年才五岁,他看出我天赋异禀,以后是能成为药王的胚子,便不想让我被师兄抢走,直接收我做了关门弟子。只可惜啊,才教了我两年,师父就驾鹤西去了,我后面的医术算是师兄教的,只是论起辈分来说,我确实是现任药王辛百草的小师叔。”白鹤淮从怀里拿出了一块桂花糕,边走边吃了起来。
“原来如此,只是既然如此,为何姑娘不在药王谷中,却跑来这江南了?”鬼面人问道。
白鹤淮掂了掂手里的桂花糕:“一听你就没去过药王谷,药王谷总共就三栋茅草屋,两头猪,一匹马,七只羊,以及一大片菜地,世间还有比那里还无聊的地方吗?”
鬼面人惑道:“是这么荒凉的地方嘛,我还以为药王谷很繁盛。”
“师父留下了祖训,顶着药王谷的名号行医,不管对方是谁,都不能收高价诊费,所以药王谷其实很穷很穷。师兄过世以后,辛百草接了药王之位,我就跑出来了,毕竟我是小师叔嘛,他管不了我的。我千挑万选,便选了这江南之地,因为这里的人,都很有钱!”白鹤淮咬了一口桂花糕,“而且桂花糕也很好吃。”
“原来如此,倒是没有想到。”鬼面人轻轻摇了摇头。
白鹤淮看了他一眼:“你这人好奇怪,我和你说了这么多,你就会一句原来如此。你难道就不好奇我是怎么看出你身份的?”
鬼面人扶了扶自己的面具:“姑娘你和大家长是旧识,自然听过我们。”
“小时候我不想学医术,便缠着师父给我讲故事,听一个故事,便学一个时辰的医术,他的故事里便经常出现一个叫做暗河的组织。据说那是天下间最厉害的杀手组织,由三姓家族组成,分别是苏家、谢家和慕家。其中三家统率者称大家长,大家长座下有直属杀手团蛛影,其中最强的十二人以地支十二肖为代号,即是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龙巳蛇、午马未羊、申猴,酉鸡、戌狗亥猪,我今日见到的这些人以生肖为面,剑柄之处刻着十二地支,未免太过于明显了吧。而你戴红色恶鬼面具,随侍大家长身旁,自然便是这蛛影的首领——傀了!”白鹤淮吃完了一个桂花糕,心满意足地拍了拍手。
鬼面人轻叹一声:“我也曾问过上一任的傀,身为杀手,本应该想尽办法隐匿身份,可为什么作为直属杀手团的我们,却把身份写在脸上?”
“那人怎么说?”白鹤淮问道。
鬼面人忽然变得有些大舌头了:“他说,仄系仪系感,你懂个屁。”
白鹤淮一愣:“这是仪式感,你懂个屁?你怎么忽然大舌头了。”
“不是我大舌头了,是他大舌头。”鬼面人纠正道。
白鹤淮忽然想了起来:“难道我白日里见到的那人,就是上一任的傀!他是不是拿着一根佛杖,上面套满了金环?喜欢抽烟,还嚼着槟榔?”
二人走到了大殿之中,鬼面人看着屋外,低声道:“喆叔居然也来了。还有其他人吗?”
“还有个小胡子……”白鹤淮察觉到了鬼面人语气中的变化,“看来你们暗河并不像师父故事中所说的一条心啊,大家长危在旦夕,而苏、谢两家却要赶在你们之前截住我,他们想让大家长死?”
“这些年,很多事情都变得不一样了。”鬼面人仰起头喊了一声,“辰龙!”
“捷报,捷报。齐王建不战而降。六国灭,四海一!”报信的小卒骑着快马,高喊着穿过了半个咸阳。李水坐在丹房里面,欲哭无泪。“秦始皇统一中国了啊,距离焚书坑儒不远了。”...
傻子逆袭+乡下日常+神医鉴宝+武术无敌大水村的傻子秦小阳为了保护嫂子王燕不被欺负,意外获得山神娘娘的传承,从此脱胎换骨。他本来只打算搞搞种植和养殖,再玩玩文玩和武术,随便治疗一下那些慕名而来的各界大佬,赚那么亿点点钱,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就可以了。但是山神娘娘的传承有副作用,他必须得尽快想办法解决,不然就会永远变成傻......
梦回2015,从男模开始混迹娱乐圈。不要跟我说什么背景有多强,人脉有多厉害,潜规则有多黑。重活一世的白良表示自己两辈子都没受过什么委屈,吃过最大的苦是冰美式,扛过最重的东西是华伦天奴。混圈,两个字。运气嘛!他倒要看看这娱乐圈到底是怎么个事儿。这个圈子里有人靠才华,有人靠背景,有人靠实力......白良直接让他们见识见识,靠运气的含金量。如果你不喜欢现在的好运·卡皮巴拉形态,接下来登场的就是强运·我不吃牛肉!...
“我曹亚不靠天,不靠地,只靠自己!”“我曹亚没有开挂!”面对漫天神佛,曹亚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道。对此,来自武侠类、玄幻类、仙侠类、都市类、动漫类等多个世界的一大票曹亚齐齐点了个赞。......
《日夜所求》作者:顾一晞池欢这辈子做过最大胆的事,是以婚姻为赌注,去换取位高权重的程仲亭的真心。直到那个女人回国,门当户对的两个人频繁被拍深夜暧昧,池欢认清现实,打算好聚好散给自己个体面。离婚冷静期,池欢陪同上司拉存款遇到那个身家千亿的男人,她低声下气的给他敬酒,程仲亭看她的眼神危险又直白……冷静期过后,池欢刚要签字,那...
【全文基于原著人设创作,不涉及原著剧情,可当原创阅读】 【好消息】:她穿进了人尽皆知的《歌剧魅影》。 【坏消息】:她穿的是恐怖片版本! 一觉醒来,薄莉穿越到了十九世纪。 雾霾严重,肺结核流行,卫生条件堪忧,一脚一坨马粪的十九世纪。 更糟糕的是,她穿成了马戏团里的一名演员。 ——女扮男装的演员。 这是一个女性剪短发、穿裤子会被严厉审判的年代,没人怀疑她的真实性别,大家只当她是一个清秀过头的男孩。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个头一点一点拔高,女性特征也越来越明显……马戏团人多眼杂,再这样下去,她女扮男装的事情迟早会露出马脚。 临走前,她拽上了马戏团里一个饱受虐待的少年,打算跟他白手起家,另组一个马戏团。 · 薄莉不知道的是,少年性格冷漠怪异,如同一头多疑的疯狗,随时准备置她于死地。 在他看来,薄莉胆小、贪婪又懒惰。 这样的人,迟早会抛弃他,另谋出路。 就算她是真心要跟他搭伙,看到他的相貌后,也会抛弃他。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主动杀死她? 这样就不必看她惊慌失措的神情了。 谁知,她并不胆小也不懒惰,相反聪明又冷静,并且丝毫不厌恶他的相貌,也不讨厌他古怪的性格。 他们成为了非常合拍的合作伙伴。 可惜,美梦终究是要醒的。 一天下午,他站在门后,听见她对一个年轻英俊的男子说道: “……你再这样说,我就生气了,我现在是单身。” “埃里克?他是我弟弟。”不知对方说了什么,她诧异地笑了一声,“我们岁数相差这么大,怎么可能是夫妻。” · 从这天起,薄莉就产生了强烈的幻觉,总觉得有人在暗中窥视自己,呼吸近在咫尺,仿佛就在她的身后。 幻觉日益加重。 到后来,她后背紧贴墙壁,都会觉得墙中有人在看她。 对方的视线一日比一日露骨,一日比一日炽烈。 似乎随时会穿墙而出,来到她的身边。 【阅读预警】 1、疯狗年下,粘人精男主,目光寸步不离女主的那种。 2、年龄差为6岁,是指穿越前的女主X男主。穿越后,男女主同岁。 3、《歌剧魅影》有很多个版本,这次写的是恐怖片版本(不是指某一部恐怖片,而是整体风格),非人感较重,性格行为可能会比原著更加偏执过激。 4、女主前期会有点害怕男主,但很快就会乐在其中,假如男主的一举一动不戳女主xp,那还有什么意思。 5、封面为约稿,可以自留欣赏,禁止转载/盗用。 6、段评已开,不需要任何门槛,但禁止出现影响其他读者阅读体验的评论,如KY、代入真人明星、联系三次元等评论,看到会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