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又一次从睡梦中痛醒,姬长空从木床上坐起来,往窗外看了一眼,天刚蒙蒙亮。快速地穿上青衣,双手捧了一把冷水在脸上随便搓揉了一把,姬长空就亟不可待地往外跑去……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然而对姬长空来说,早晨却并不是一个好时光。
匆匆来到伙房,捋起衣袖,姬长空立即开始忙活起来。添材、生火、加水、和面,他这一连串动作无比娴熟,明显不是第一次做这些事情了。
崩崩崩!咔咔咔!
外面传来一阵阵暴响,那是拳裂青石、脚碎坚木的声音,姬家儿郎都在趁着早晨锻炼皮肉、筋骨,以期望能够在天士修炼的艰苦道路上更进一步。
在伙房正在炒莴笋的姬长空,听着外面青岩被大力碎裂的声音,愣了一下神,脸上忽然多了几分落寞,轻叹一声,姬长空又将注意力放在锅内的莴笋上面,却暗呼一声糟糕——莴笋炒过了。
“长空啊,早饭好了没有?今天城主大人会过来,三年一度的姬家天士测炼,辰时就要开始了,我们要快一点啊!”门来传来一声悦耳的女声,声音才落下一会儿,姬婉云就已来到了伙房。
“姑姑,马上就好了。”姬长空回头露齿一笑,那张被烟灰熏黑的小脸上,姬长空本就洁白的牙齿更显明亮。
看着那张被熏黑的小脸上展露出的灿烂笑容,姬婉云心中没来由的一阵心酸,心中叹息了一声,姬婉云上前一步,伸出芊芊玉手帮姬长空擦拭脸上的灰尘。
姬长空马上放下手中的锅铲,急着后退了两步,转身以后背对着姬婉云将蒸好的馒头一个个摆放在台架上,这才轻声道:“姑姑,我脸上脏,待会洗洗就好了,别把你的手也给弄脏了。”
“你这孩子!说什么呢?”姬婉云突然生气了,身子翩然一晃,就已到了姬长空面前,她左手闪电般扣住姬长空的肩膀,让他无法躲避,右手在姬长空脸上继续着刚刚没做完的事情——擦拭起他脸上的乌黑。
然而,姬婉云没有沾水的右手在姬长空脸上抹来抹去,不但没能将他脸上的乌黑拭去,反而让他脸上像鬼画符一样难看。
“姑姑,都说了不用擦了,看看,把你的手都给弄脏了吧?”姬长空心中感动,知道谁对自己好。
“脏了再洗!”姬婉云轻喝一声,脸色一正,肃然道:“长空,不管别人怎么说你,怎么看你,在姑姑眼中,你永远都是姬家最好的孩子!”
“知道姑姑疼我。”姬长空笑了笑,抬手小心地捋去姬婉云那遮住左颊的长发,看着她光滑左颊上从眉角一直延伸到洁白脖颈的四道狰狞疤痕,姬长空眼神坚定,道:“姑姑,我可能永远没能力为你报仇,但我一定会想办法为你将脸上这四道疤痕消掉!”
姬婉云脸上四道疤痕像是四条丑陋的小蛇盘踞在脸上,将姬婉云本来美貌的容颜全部破坏,从那疤痕的痕迹可以看出那是被人用尖利的指甲硬生生划出来的!
疤痕那么深,可以想象当初那人的指甲一定深陷在她皮肉内,那种痛苦可想而知……
身体的痛苦是一方面,心灵的痛苦更是令人绝望!
对一个女人,尤其是一个曾经美貌的女人来说,最残忍最恶毒的报复莫过于此!
“别说胡话了,姑姑只要知道你有这份心就够了。”姬婉云眼神闪烁,脸上有些慌乱,赶紧又用长发将左脸颊的四道狰狞疤痕遮住,这才帮姬长空将馒头和几碟小菜摆好,道:“走吧,那些姬家的大小男人可都没什么耐性,怕是要等得急了。”
“捷报,捷报。齐王建不战而降。六国灭,四海一!”报信的小卒骑着快马,高喊着穿过了半个咸阳。李水坐在丹房里面,欲哭无泪。“秦始皇统一中国了啊,距离焚书坑儒不远了。”...
傻子逆袭+乡下日常+神医鉴宝+武术无敌大水村的傻子秦小阳为了保护嫂子王燕不被欺负,意外获得山神娘娘的传承,从此脱胎换骨。他本来只打算搞搞种植和养殖,再玩玩文玩和武术,随便治疗一下那些慕名而来的各界大佬,赚那么亿点点钱,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就可以了。但是山神娘娘的传承有副作用,他必须得尽快想办法解决,不然就会永远变成傻......
梦回2015,从男模开始混迹娱乐圈。不要跟我说什么背景有多强,人脉有多厉害,潜规则有多黑。重活一世的白良表示自己两辈子都没受过什么委屈,吃过最大的苦是冰美式,扛过最重的东西是华伦天奴。混圈,两个字。运气嘛!他倒要看看这娱乐圈到底是怎么个事儿。这个圈子里有人靠才华,有人靠背景,有人靠实力......白良直接让他们见识见识,靠运气的含金量。如果你不喜欢现在的好运·卡皮巴拉形态,接下来登场的就是强运·我不吃牛肉!...
“我曹亚不靠天,不靠地,只靠自己!”“我曹亚没有开挂!”面对漫天神佛,曹亚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道。对此,来自武侠类、玄幻类、仙侠类、都市类、动漫类等多个世界的一大票曹亚齐齐点了个赞。......
《日夜所求》作者:顾一晞池欢这辈子做过最大胆的事,是以婚姻为赌注,去换取位高权重的程仲亭的真心。直到那个女人回国,门当户对的两个人频繁被拍深夜暧昧,池欢认清现实,打算好聚好散给自己个体面。离婚冷静期,池欢陪同上司拉存款遇到那个身家千亿的男人,她低声下气的给他敬酒,程仲亭看她的眼神危险又直白……冷静期过后,池欢刚要签字,那...
【全文基于原著人设创作,不涉及原著剧情,可当原创阅读】 【好消息】:她穿进了人尽皆知的《歌剧魅影》。 【坏消息】:她穿的是恐怖片版本! 一觉醒来,薄莉穿越到了十九世纪。 雾霾严重,肺结核流行,卫生条件堪忧,一脚一坨马粪的十九世纪。 更糟糕的是,她穿成了马戏团里的一名演员。 ——女扮男装的演员。 这是一个女性剪短发、穿裤子会被严厉审判的年代,没人怀疑她的真实性别,大家只当她是一个清秀过头的男孩。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个头一点一点拔高,女性特征也越来越明显……马戏团人多眼杂,再这样下去,她女扮男装的事情迟早会露出马脚。 临走前,她拽上了马戏团里一个饱受虐待的少年,打算跟他白手起家,另组一个马戏团。 · 薄莉不知道的是,少年性格冷漠怪异,如同一头多疑的疯狗,随时准备置她于死地。 在他看来,薄莉胆小、贪婪又懒惰。 这样的人,迟早会抛弃他,另谋出路。 就算她是真心要跟他搭伙,看到他的相貌后,也会抛弃他。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主动杀死她? 这样就不必看她惊慌失措的神情了。 谁知,她并不胆小也不懒惰,相反聪明又冷静,并且丝毫不厌恶他的相貌,也不讨厌他古怪的性格。 他们成为了非常合拍的合作伙伴。 可惜,美梦终究是要醒的。 一天下午,他站在门后,听见她对一个年轻英俊的男子说道: “……你再这样说,我就生气了,我现在是单身。” “埃里克?他是我弟弟。”不知对方说了什么,她诧异地笑了一声,“我们岁数相差这么大,怎么可能是夫妻。” · 从这天起,薄莉就产生了强烈的幻觉,总觉得有人在暗中窥视自己,呼吸近在咫尺,仿佛就在她的身后。 幻觉日益加重。 到后来,她后背紧贴墙壁,都会觉得墙中有人在看她。 对方的视线一日比一日露骨,一日比一日炽烈。 似乎随时会穿墙而出,来到她的身边。 【阅读预警】 1、疯狗年下,粘人精男主,目光寸步不离女主的那种。 2、年龄差为6岁,是指穿越前的女主X男主。穿越后,男女主同岁。 3、《歌剧魅影》有很多个版本,这次写的是恐怖片版本(不是指某一部恐怖片,而是整体风格),非人感较重,性格行为可能会比原著更加偏执过激。 4、女主前期会有点害怕男主,但很快就会乐在其中,假如男主的一举一动不戳女主xp,那还有什么意思。 5、封面为约稿,可以自留欣赏,禁止转载/盗用。 6、段评已开,不需要任何门槛,但禁止出现影响其他读者阅读体验的评论,如KY、代入真人明星、联系三次元等评论,看到会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