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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来分钟以后, 他们一起坐在了闻娇的公寓里。
纪思铭已经有一段时间没能进到这里了, 遥想上次过来的时候,他才刚刚获得了和闻娇肌肤之亲的机会, 一转眼,中间就多了个文风当电灯泡。
一时间, 谁的脸色都不太好看。
唯独闻娇坐在餐桌前, 慢条斯理地打开了保温桶, 从里面依次取出两菜一汤, 还有特制的米饭。
纪思铭看着她的动作,突然想到了什么, 他问:“这么早,你从哪里回来的?”
闻娇报了个酒店的名字。
“你昨晚在酒店?”
“嗯。”
纪思铭总觉得中间哪里不对, 可想一想,过去他荒唐的时候, 一年里三百天都在酒店里住。闻娇偶尔去住一次,轮得到他来干涉吗?
纪思铭想了想,把质疑的话全都吃回了肚子里。
趁着闻娇慢慢享用食物的时候,纪思铭和文风静默地对视了起来。
大家说是哥们儿,其实不如说是酒肉朋友。
他们只是圈子里, 刚好玩得比较过火, 家世又比较相匹配的那一撮富二代,真要谈论起交情如何如何深厚,如何能为对方上刀山下火海,那就是自己心里没逼数, 净闹笑话了。
这是纪思铭难得这样仔细地端详文风。
文风比他换女友还要勤。为什么呢?因为文风长得好看。这人总说,找的女友还没他自个儿好看。所以身边的女人,长得再漂亮,也很容易就被他看腻了。
纪思铭心里忍不住酸溜溜地想。
他因为生活作风的问题,被闻娇一脚给踹了,文风又好得到哪儿去?不他妈就是会下下厨、做做菜,硬把自己伪装了良家妇男吗?
其实骨子里,可比他坏多了!
文风也在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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