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们又要……”夏目握紧了拳头。
“嗯,这就是的场家的作风,或者说,这才是普遍现象。”名取的反应相比之下镇定却也冷淡得多,“对大数除妖人来讲,妖怪即是道具。”
既然是道具,用坏了就坏了,再换一个就好了。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站在少女身后的六名附丧神也在此时变了脸色。
被放出的妖怪体形不大,擅长纵火,被驱使着踏上祭坛后就在疯狂地吐火,在石阶和石壁上留下焦黑的痕迹,然而除此之外并没有给藤妖造成任何伤害,那些妖火直接被吸收了。并且它们顶着火焰将妖怪团团卷起,眼看就要裹成一道茧子直接吞噬,一支箭羽在这时射了过来,瞬间击溃了束缚,死里逃生的妖怪如蒙大赦迅速逃了回来。
“是的场先生!”夏目惊奇地叫了出来,对,是惊奇而不是惊喜。以他对的场一直以来的所见所闻,实在不觉得这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青年家主会是个爱惜“道具”的好人。
“他只是不想让藤妖吸收了它,又增加力量而已。”名取周一直接指出事实真相,让刚还想着要不要改观的夏目顿时无语。
救妖成功的的场静司依然还保持着举弓的姿势又射出了一箭,带着符纸的特殊弓箭急速飞向了最高处的果实,众人大惊,正要喊出声质问,那些藤蔓比他们更着紧地出手阻拦。的场的弓箭十分强劲,那些扑成网状想要拦下它的藤蔓在加持了符咒的箭支下纷纷溃烂成一团,一直到即将碰到果实的半步距离外,那支箭才被藤蔓直接粉碎。
这份强大的实力让原本还想质问他干什么想破坏果实的众人一下子忘了言语,心中只想到如果不是为了解药,的场一门早就将它除掉了这个念头。
“看来我猜的没错。”年轻的家主收回弓箭,“除了根部是它的弱点以外,它的果实对它来说同样也很重要。之前为了坑杀我们,它可真是下了血本。”
可惜那串作为诱饵的果实早就被石妖的乱石给击穿砸烂,什么都不剩了。
“诸位方才也看到了,它的特性对我来说并不起作用,而且我的弓箭可以一直抵达最深处。”的场静司看向众人,“如果有谁想要摘取果实,我会做好掩护工作,哪怕摘取失败,也能保全性命,这是我的场一门的承诺。”
虽然明知道这货是在强行圈粉,但确实需要解药的一些除妖人还是忍不住对他投以感激之色。至于中毒?既然来到这里参加这次行动,所有人都做好了心理准备。撇开那些别有目的的投机人士,留在这里的大多数人虽然可能有着这样那样的通病,但能为了亲友做到这一步,足以让人敬佩。这也是夏目为什么明知危险,却还是答应了的场的委托跟来帮忙的原因。
人性,本来就不是能单纯的以善恶来区分的东西。
“我先来!”从人群中走出一位女性的除妖人,她穿着一身防割裂的紧身护服外面罩着轻甲,握紧了手中武器的样子如同一位女将军——事实上不止是她,很多人都将自己全身裹得严严实实,她戴上一个挂在背后的头盔挡住了坚毅的表情走向祭坛,“为了爸爸,我要拿到解药!”
因为之前他们说话的功夫,祭台上被烧焦的痕迹已经再次被修复如初,二度变异的藤妖又一欠展现了它作为植物妖怪的自愈能力。
这位女性勇气可嘉,实力中规中矩,凭着信念和毅力闯到中段就失去了抵抗之力,就在藤蔓聚合形成一个钻头的形状想要贯穿她的胸口时,这样凶险的时刻又是的场出手将人救了回来。回来后虽然护甲变得破破烂烂,但摘到这些护具后对方很幸运的毫发无伤。
有了这个成功的第一例,没有后顾之忧的众人信心大增,开始一个个上前发起挑战。
“现在看起来,人家能成为除妖人首领真的不是运气啊。”审神者站在一旁直接点评,“这样一段场面走过去,哪怕这次围猎失败,的场一门都能收获很多好感。你名取一族,败得不冤。”
“你是这么解读的吗?”名取周一忍不住转头看她,张口就辩解,“我承认家族以前和的场一门敌对,但我们家没落可不是因为和的场作对才输的,是因为之后没有出现有资质的后辈……”
“捷报,捷报。齐王建不战而降。六国灭,四海一!”报信的小卒骑着快马,高喊着穿过了半个咸阳。李水坐在丹房里面,欲哭无泪。“秦始皇统一中国了啊,距离焚书坑儒不远了。”...
傻子逆袭+乡下日常+神医鉴宝+武术无敌大水村的傻子秦小阳为了保护嫂子王燕不被欺负,意外获得山神娘娘的传承,从此脱胎换骨。他本来只打算搞搞种植和养殖,再玩玩文玩和武术,随便治疗一下那些慕名而来的各界大佬,赚那么亿点点钱,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就可以了。但是山神娘娘的传承有副作用,他必须得尽快想办法解决,不然就会永远变成傻......
梦回2015,从男模开始混迹娱乐圈。不要跟我说什么背景有多强,人脉有多厉害,潜规则有多黑。重活一世的白良表示自己两辈子都没受过什么委屈,吃过最大的苦是冰美式,扛过最重的东西是华伦天奴。混圈,两个字。运气嘛!他倒要看看这娱乐圈到底是怎么个事儿。这个圈子里有人靠才华,有人靠背景,有人靠实力......白良直接让他们见识见识,靠运气的含金量。如果你不喜欢现在的好运·卡皮巴拉形态,接下来登场的就是强运·我不吃牛肉!...
“我曹亚不靠天,不靠地,只靠自己!”“我曹亚没有开挂!”面对漫天神佛,曹亚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道。对此,来自武侠类、玄幻类、仙侠类、都市类、动漫类等多个世界的一大票曹亚齐齐点了个赞。......
《日夜所求》作者:顾一晞池欢这辈子做过最大胆的事,是以婚姻为赌注,去换取位高权重的程仲亭的真心。直到那个女人回国,门当户对的两个人频繁被拍深夜暧昧,池欢认清现实,打算好聚好散给自己个体面。离婚冷静期,池欢陪同上司拉存款遇到那个身家千亿的男人,她低声下气的给他敬酒,程仲亭看她的眼神危险又直白……冷静期过后,池欢刚要签字,那...
【全文基于原著人设创作,不涉及原著剧情,可当原创阅读】 【好消息】:她穿进了人尽皆知的《歌剧魅影》。 【坏消息】:她穿的是恐怖片版本! 一觉醒来,薄莉穿越到了十九世纪。 雾霾严重,肺结核流行,卫生条件堪忧,一脚一坨马粪的十九世纪。 更糟糕的是,她穿成了马戏团里的一名演员。 ——女扮男装的演员。 这是一个女性剪短发、穿裤子会被严厉审判的年代,没人怀疑她的真实性别,大家只当她是一个清秀过头的男孩。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个头一点一点拔高,女性特征也越来越明显……马戏团人多眼杂,再这样下去,她女扮男装的事情迟早会露出马脚。 临走前,她拽上了马戏团里一个饱受虐待的少年,打算跟他白手起家,另组一个马戏团。 · 薄莉不知道的是,少年性格冷漠怪异,如同一头多疑的疯狗,随时准备置她于死地。 在他看来,薄莉胆小、贪婪又懒惰。 这样的人,迟早会抛弃他,另谋出路。 就算她是真心要跟他搭伙,看到他的相貌后,也会抛弃他。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主动杀死她? 这样就不必看她惊慌失措的神情了。 谁知,她并不胆小也不懒惰,相反聪明又冷静,并且丝毫不厌恶他的相貌,也不讨厌他古怪的性格。 他们成为了非常合拍的合作伙伴。 可惜,美梦终究是要醒的。 一天下午,他站在门后,听见她对一个年轻英俊的男子说道: “……你再这样说,我就生气了,我现在是单身。” “埃里克?他是我弟弟。”不知对方说了什么,她诧异地笑了一声,“我们岁数相差这么大,怎么可能是夫妻。” · 从这天起,薄莉就产生了强烈的幻觉,总觉得有人在暗中窥视自己,呼吸近在咫尺,仿佛就在她的身后。 幻觉日益加重。 到后来,她后背紧贴墙壁,都会觉得墙中有人在看她。 对方的视线一日比一日露骨,一日比一日炽烈。 似乎随时会穿墙而出,来到她的身边。 【阅读预警】 1、疯狗年下,粘人精男主,目光寸步不离女主的那种。 2、年龄差为6岁,是指穿越前的女主X男主。穿越后,男女主同岁。 3、《歌剧魅影》有很多个版本,这次写的是恐怖片版本(不是指某一部恐怖片,而是整体风格),非人感较重,性格行为可能会比原著更加偏执过激。 4、女主前期会有点害怕男主,但很快就会乐在其中,假如男主的一举一动不戳女主xp,那还有什么意思。 5、封面为约稿,可以自留欣赏,禁止转载/盗用。 6、段评已开,不需要任何门槛,但禁止出现影响其他读者阅读体验的评论,如KY、代入真人明星、联系三次元等评论,看到会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