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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偷盗金币(第2页)

“显而易见。”落魄的酒鬼耸了耸肩,接受了搭讪,“因为他有一双蓝眼睛。你知道的,斯托克家族之所以被称作紫罗兰,就是因为他们眼睛的颜色。可是博格,噢博格是蓝眼睛你明白吗小鬼?他的眼睛据说像大海,跟了他母亲,那个心狠手辣的精灵黛薇。看看如今斯托克家的掌权者,博格的大哥塔伯,纯正的紫罗兰。”

“他还有大哥?”加尔吃惊地抖了抖手册,“夏戈到底生了几个孩子?我以为他厌恶幼崽只喜欢女人,结果他生了这么多?幼崽又什么好,养育他们需要漫长的时间以及无限的耐心,我更喜欢养一只……嗯……绵羊。我喜欢软绵绵、毛绒绒的小家伙,我一直想养一只,但是至今没有达成。原因是我住的地方环境恶劣,羊的毛会着火,我抱一抱它它就会熟了,可是我还挺喜欢吃羊肉的。”

“你住在哪里?”酒鬼给他倒了一点啤酒,“寂静冰川笼罩北区,只有紫罗兰之城还有炽热的夏天,你住在那里?那可真是好地方,这里只会该死的冷。”

“不,不我住在其他地方。”加尔说,“我猜你一定不想知道我住哪儿。好了朋友,我只需要去招待那里说我是猎手,他们就会给我冒险者证明吗?”

“当然不会,那些小妞一个比一个精明,你得有金币。”酒鬼在裤腰里摸索,拽出一枚铜制的弓箭徽章,“你想接什么任务?我是弓箭手,也许我们能一块。”

“容我想想吧朋友。”加尔合上手册,托腮望着门口,“我可一枚铜币都没有……也许我该去弄点钱。”

“那祝你好运。”酒鬼喝干净啤酒,打了个充满洋葱味的嗝,“再过两个月就是北区寒冬,D级任务会全部消失,进入高阶任务时期,我们又得挨饿。北区冒险者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了,在这么下去我得去雷克军队,起码那里还管饭。这个该死的强食时代,我要是有枚金章就好了。”

他嘟嘟囔囔的抱怨,一转头却发现原本坐在一边的小鬼不见踪影。

“朋友?”酒鬼四下环顾,“跑得真快……”

游离佣兵团的马呼出气,关卡无人阻拦,黑斗篷们长驱直入。矮人格雷对怀中的金币爱不释手,它们满满堆积在口袋里,马上要溢出来了。

“我们有钱。”梵妮翻身下马,棕红色的卷发随意束在脑后,她撑在木桩边看格雷,“你为什么就不能收一收你那土老帽的表情?你明明有座金山了。”

“矮人从不会嫌钱多。”格雷拿出一枚金币,捧在掌心细细地吹了吹,“我爱它,我爱它们!矮人就是爱金子!你不明白,你整天泡在落灰的废纸里,你根本不明白女人!”

“我明白女人。”梵妮脱下手套,扔到马背上,她拖下挂在马背上的几本书,用脚踢开马圈门,“走吧矮人,去喝一杯,听说洋葱来了矮人女招待,也许你会发现自己更爱她们。”

“你该介绍女人给博格。”格雷回头喊,“嘿,老大,或许我们该帮你找个男人,你喜欢哪种样的?”

“没有狐臭的。”博格抓了把草料喂给他的马,“你该洗澡了格雷。”

“我没有闻到。”格雷自己四处嗅了嗅,“是梵妮的味道也说不定,我不想洗澡!安克烈神在上,水会淹死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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